创业者法律必修课(三)创始人如何谈融资条款? 今天,将分享一个很多创业者都高度关注的实务话题——融资条款怎么谈。尽管融资条款的谈判是特别具体的工作,但首要原则还是必须有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当然,有些创始人会特别粗放,仅仅关注估值和融资额而完全忽略条款,但要知道,这些条款与每个创始人的身家事业都息息相关。不过,也有创始人特别仔细,对每一个条款都非常计较,这就很可能丧失融资机会。投融资条款的严苛看似是投资方的强势,但现实中的商业地位可能恰恰相反,融 法务实务 2022年11月21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2 浏览
并购笔记3:并购整合的关键领域 越来越多的并购行为正出现在人们视野之内,不仅有国内并购,而且跨国并购也非常多。由于企业并购的高风险性,我们会在实践中看到,并购失败案例比比皆是。并购之难并非在于并购的完成,而在于并购之后的整合。如果企业并购后的整合不能达到实现战略、经营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协同这一预期目标,那么将最终导致并购的失败。企业并购效果不理想的最主要问题就在于企业并购后整合难而效果不佳,并购有时没有发挥效益最大化的作用,特别是 法务实务 2022年09月14日 1 点赞 0 评论 1183 浏览
IPO杂谈13:IPO审核中发现多次委托持股、增资未办手续怎么办? 上次说了在IPO审核过程中,股权代持的存在会导致股权不清晰引发纠纷继而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所以股权代持问题在申报之前必须清理。企业在历史沿革冲若有代持的存在也属正常,在申报前进行彻底清理即可。 法务实务 2021年06月27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3 浏览
创业者法律必修课(五)企业合同体系与内控反舞弊 经过了此前四次课程的分享,大家已经了解到:优秀创始人的“法力”修炼、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投融资条款怎么谈、以及股权激励怎么做。今天的分享内容会很实务,分成二个部分——企业合同体系建设、内控反舞弊。企业合同体系建设订立企业合同的常见目的包括:1. 固定交易。通过书面形式将谈判内容确定,履行有依据,事后可追溯;2. 财务要求。是付款的依据、开票的依据;3. 相对方的要求。也就是应客户或者供应商的要求订 法务实务 2022年11月21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4 浏览
别人诉我专利侵权应该怎么解决? 5月13日,天册律所合伙人、杭州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罗云带来了新一期知识产权系列线上课程,主题为《别人诉我专利侵权应该怎么解决?——专利侵权的抗辩及应对攻略》 法务实务 2022年12月28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4 浏览
个人信息?;ず瞎嬉?-使用篇:如何使用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使用是个人信息?;さ囊换?,法律法规对如何使用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本文对与我司业务强关联的要求进行了梳理,以求重点突出,希望可以在您使用个人信息时有所帮助。 法务实务 2023年09月20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4 浏览
寻找Web3.0世界的法律灵魂 Web2.0时代的技术特征造成的对法律挑战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仍然会比较棘手。在互联网世界公平、平等的法律精神,依个人愚见只有突破性的3.0时代的到来,才能重回世界。不可篡改、一定程度的去中心化、DAO自治组织的出现,在技术上避免了大型平台企业利用数据算法进行垄断、侵犯个人信息、算法侵袭等问题。 法务实务 2022年05月29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5 浏览
美欧首个全面人工智能协议达成,对我国影响几何? 近日,美国与欧盟达成了一项号称“关乎互联网未来”的人工智能合作协议。这项名为“人工智能促进公共利益行政协议”(下称“行政协议”)的协议通过线上签署,拟在预测极端天气和应对气候变化、应急响应、医保事业、电网运行,以及农业发展等五大重点领域带来公共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美欧双方此次在AI领域的合作并不以数据共享为前提,双方在数据流通上仍有所保留。 法务实务 2023年02月08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6 浏览
劳动人事 | 企业最需要了解的关于竞业限制的十问十答 竞业限制,对每个职场人来说都不陌生,对于一些接触、掌握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的从业人员而言更与切身利益相关。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有了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防范高管及相关员工离职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意识。提及竞业限制往往会与巨额违约赔偿联系在一起,但是企业真的了解竞业限制吗?真的用好竞业限制了吗?Q1: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最初是为了避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务实务 2022年11月21日 0 点赞 0 评论 1187 浏览
?发年终奖前离职,不享有年终奖规定有效吗?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有年终奖,但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单方过失或主动辞职所导致,且劳动者已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及表现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务实务 2022年12月30日 0 点赞 0 评论 1192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