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根據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1996年5月1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

案例檢索:“找不到”也可“不再找”

上文《案例檢索遇瓶頸,該如何繼續?》提到,“找不到案例”可能是因為檢索條件不精準,或者檢索時數據庫中暫時沒有案例,我們可以“繼續找案例”調整條件繼續檢索、訂閱條件關注更新。可是,窮盡檢索條件仍然有可能勞而無獲,後續案例的更新在當下又顯得遙不可及,我們難道非要無休止地投入時間精力“不找到案例不罷休”嗎?

有關律師職業的顆粒觀察

第一部分訪談年輕律師01SoraSora 24歲2020年本科畢業新一線城市某大型合夥所2年律師經曆起薪:月薪3000現薪:月薪5000 1 “律所就是精英版富士康”說出來你可能不信,青年律師普遍工資低,有時還不包社保。我在律所工作兩年,工作從 3000 元每月開始,每年漲 1000 ,今年漲到 5000 。挺拮據的。

【海外法務基本功】如何研究海外法律?

中國公司的涉外法務,很多時候都需要處理適用法律為海外法律的法律事務,比如說一份國際貿易合同,客戶堅持要把適用法律定位美國加州法律,又比如美國德州是否允許進行跟員工約定競業禁止。如果合同中有些特定的術語或者條款,法務無法確定這樣的約定是否有效或者是否能夠得到執行,這個時候就需要對境外的法律問題進行檢索。其實做legal research 的基本步驟,不管是中國法律問題,還是國外的法律問題,思路其實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