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職責

法務人員與業務部門如何劃清風險界限?

風險防線越往後,承擔風險防控職責的精力比重越大、職責越重,與業務部門看待業務的視角和觀點差距越大,造成了法務部門與業務部門不可調和的矛盾。 倘若業務部門積極履行第一道風險防範職能,法律風險實際產生以及向後蔓延的比例就會明顯較少,業務部門與法務部門的關系就能夠得到緩和,不至於經常爭得臉紅脖子粗。

穀歌法務部的“馬背原則”

訓練有素的律師注重回顧過去。這種做法很有必要:畢竟,法律事務大多是由已經發生的事情決定的,也就是說,“事前”決定了“事後”必須遵守的規則。另外,律師對風險避之唯恐不及。這樣在情理之中:因為許多律師都在律師事務所供職,而律師事務所的任務就是幫客戶規避風險。因此,如果你讓律師對一個只有1%不確定性的情形做出評估,那麼多數律師會將幾乎所有的時間拿來和你共同分析這1%的疑點。照片上的這塊牌子是個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