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