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9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17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7年4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1999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